不同好心朋友透過郵件或G+,傳了《中國時報》記者陳志東的文章給我,看了非常難過。
幾年來,我刻意避免提及「反置入性行銷」,一是因為,那場運動是許多傳播學者及網友共同參與的結果,不希望自己臉上貼金;二是慚愧,當時因家人忽然重病,急於回家照料,於是通過《預算法》修正案之後,我就烙跑淡出此議題,實在沒臉說嘴。
但我很清楚,雖然《預算法》禁止公部門預算購買業配新聞,然而,半官方機構或民間置入行銷很難禁絕,等於補了一個小洞,還留下一個大洞。
不過去年,我認識另一位優秀旅遊記者,才因同樣理由辭職;《端傳媒》前些時的報導「媒體寒冬,地方記者只能為五斗米折腰?」,也點出地方記者的困境。如今陳志東的文章,赤裸白描編輯台內部的殘酷生態。
我不認識陳志東,也沒太多可說,除了聲援,只補充兩件事:
一、這兩年偶爾有人問及,國外諸如《紐約時報》等大媒體,還不是跳下來作「原生廣告」?既然如此,新聞置入行銷又有啥好丟臉?
我的回答是,所謂「原生廣告(Native advertising)」,是由媒體專責部門(而非線上記者),代廣告主策劃內容、設定主題、精心採寫,而不是直接抄寫新聞稿;更重要的是,無論在紙本或網站上,一定會清楚標示,不管是「付費文章(Paid Post)」或「贊助內容(Sponsored Content)」,或台灣常用的「廣編特輯」,總之必須讓讀者知道,這是廣告,不是新聞。
例如《紐約時報》這一則原生廣告,放在他們的「品牌專區(Brand Studio)」,最上方有「付費文章」字樣,網址也標示「paid post」,最下方標註「紐時新聞與編輯團隊不涉入本文內容」。
而且,他們收費很貴,2014年,他們只做了五十則原生廣告,價值一億八千萬美元;而非如部分台灣媒體,一字八元十元,像是機車殺肉廠的零件,就混充在日常版面裡賤售。
二、請不要因為此一案例,就指責《中國時報》所有的從業者,甚至直接跳到「小時不讀書,長大當記者」的奇妙結論上。
不管在《中時》或其他媒體,仍有許多認真努力、堅持底線的新聞工作者;真正該擔起責任的,是媒體經營者、編輯台高層,以及不顧個人意願,壓迫第一線記者拉廣告、寫業配新聞的各級主管。
若要怪罪或紥小人,就唯他們是問吧。
●陳志東的文章:「中國時報 請停止踐踏媒體尊嚴」